原住民和文化遺產保護
我們尊重原住民的集體和傳統權利、文化及與土地的聯繫,這些與他們的身體、精神、文化和經濟福祉息息相關。我們認識到礦業活動對原住民的影響,我們致力於成為對原住民有益的夥伴,為保障原住民的權益做出積極貢獻。
自主、事先的知情同意(FPIC)
移民與重新安置
礦山開發不可避免地涉及搬遷和重新安置。我們將盡最大可能避免非自願性移民遷置,對所有土地的徵用均會按照適用的法律、法規和國際最佳實踐進行。按照IFC績效標準5的要求,我們在任何重新安置活動開始之前,會與當地利益相關方、當地律所、政府機構以及移民專家合作,制定重新安置行動計劃,以確保受影響的原住民和社區能夠做出合理的決定,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利影響,恢復或改善生計和生活條件,確保受影響的原住民能得到公正的對待、公平的補償以及獲得後續的謀生技能。
文化遺產保護
在徵地、移民搬遷過程中,我們遵循 IFC 績效標準 8 的要求,儘量避免項目開發對所在地周邊原住民的傳統領土或具有歷史意義的文化遺產造成影響或破壞。在實在無法避免的情況下,我們努力獲得原住民的自由、事先和知情同意(FPIC),並通過公開、正規的談判和協商過程達成協議,與其達成一致的保護或遷移協議,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利影響。